免雜照

違章建築諮詢表及適用類型
違章建築諮詢表及適用類型

根據經濟部與內政部公告的「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」及「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」內容,目前已鬆綁有關違章建築申請太陽能免雜照的規範。

此篇文章簡單整理如何初步判斷違建是否符合此申請規範,與違章建築諮詢表範例。

違章建築合法申請太陽能免雜照
違章建築合法申請太陽能免雜照

根據修正版的「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」第五條及第六條內容,在合法建築物屋頂上,如有違章建築者,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的情況下,只要符合條例所示的三種類型,就能合法申請免雜照、建置太陽能系統囉

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之免雜項執照條件已放寬!
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之免雜項執照條件已放寬!

為了提升太陽光電設備設置效益及維護結構的安全性,經濟部於106年5月15日公告的修正草案中,針對「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」中第五條、第六條進行修正,放寬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,免請領雜項執照的「設置高度」及「設置範圍」條件(修正條文第五條)。並且,增訂應檢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結構計算說明書之

Initial Solar: decrease carbon emission with green energy